電費計算機

點此連結查看台電電價表價(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起實施)

1請輸入加總的用電值(W/瓦)

2.輸入每日用電時數


註:計算出來的費用為在各級距所花費的電費,台電計算總電費的方式是累進的
每日用電度數計算出來之後請往下拉.下方計算結果為每日*30(月總和)的結果

如何知道你是哪一個計算的級距

查詢方式有兩種


一看電費帳單如下度數除以2(因為兩個月抄表一次)的度數.就知道你在哪一個級距

elec

二.用你知道的的帳單金額回推度數

假設你帳單收到為2064元

對照下表.如果帳單金額為4-6月帳單(61天)

非營業用非夏月大於雙月1310元小於雙月2340.6元

你的計費級距落在331-500度.所以按計算後看331-500度那行就可

電費累計金額表

用電度數區間 非營業用 營業用
夏月累計金額 (元) 非夏月累計金額 (元) 夏月累計金額 (元) 非夏月累計金額 (元)
120度以下

201.6

(雙月403.2元)

201.6

(雙月403.2元)

   
121-330度

716.1

(雙月1432.2元)

655.2

(雙月1310.4元)

   
331-500度

1345.1

(雙月2690.2元)

1170.3

(雙月2340.6元)

861.3

(雙月1722.6元)

719.4

(雙月1438.8元)

501-700度

2353.1

(雙月4706.2元)

1998.3

(雙月3996.6元)

2215.5

(雙月4431元)

1829.4

(雙月3658.8元)

701-1000度

4225.1

(雙月8450.2元)

3519.3

(雙月7038.6元)

5783.5

(雙月11567元)

4717.4

(雙月9434.8元)

1001-1500度

4242.02

(雙月8484.04元)

3532.56

(雙月7065.12元)

9341.5

(雙月18683元)

7605.4

(雙月15210.8元)

1501-3000度    

16403.5

(雙月32807元)

13057.4

(雙月26114.8元)

3001度以上    

16418.36

(雙月32836.72元)

13069.06

(雙月26138.12元)


計算結果如下:
這邊的讀法是若你的帳單級距在331-500度那你使用這電器的月花費為XX元
對照下表

    每度(元) 夏月(6/1-9/30)每月用電花費 每度(元) 非夏月(6/1-9/30)每月用電花費

120度以下部分 1.68 1.68
121-330度部分 2.45 2.16
331-500度部分 3.70 3.03
501-700度部分 5.04 4.14
700-1000度部分 6.24 5.07
1001度以上部分 8.46 6.63

 

330度以下部分 2.61 2.18
331-700度部分 3.66 3.00
701-1500度部分 4.46 3.61
1501度以上部分 7.08 5.83

電費計算:消耗的電器用品功率加起來就是你的電度數值.
1000w=1kw而1kw(h)=每一小時(h)=每一小時消耗1000W為1度電
電費=度數*電力公司的價格

→若你是要計算冷氣機耗電量及電費請按此

→看懂電費帳單 抗漲不必盲省

→冷氣耗電量是怎麼算出來的?規格表怎麼看









電價小常識

113.05.21更新

夏天的電價不一樣

台灣夏月氣溫偏高,冷氣空調用電大幅增加,為了供應夏月期間大幅增加的用電需求,台電必須啟動發電成本較高的機組,導致供電成本上升,相對地,非夏月的供電成本則較夏月為低。為了公平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期間供電成本的差異,促使民眾節約用電,乃參考美、日、韓等各國電力公司之經驗,自78年2月起實施季節電價。住宅及小商店每年6月~9月為夏月電價實施期間,高壓用戶夏月電價期間則為5/16~10/15,夏月過後則恢復按照較低之非夏月電價計費。

一般住宅及小商店2個月收費一次

由於住宅及小商店用戶數量龐大,為了減少打擾用戶次數,配合政府推行節能減碳減少紙本帳單之郵寄作業,本公司自74年7月起,對一般住宅及小商店用戶實施隔月抄表收費制度,即每2個月抄表收費1次。其中半數用戶係在單數月份(1,3,5,7,9,11月)抄表,其餘用戶則在雙數月份(2,4,6,8,10,12月)抄表,配合抄表工作日程之規劃,單月或雙月抄表的用戶又分配為不同抄表梯次,不同梯次用戶的抄表計費期間並不相同,惟原則上均約61天。採隔月抄表後,用戶計費之分段度數亦均依電價表之各級距度數加倍計算(如住宅用戶每月120度以內用電部分,每度按1.68元計費,改為2個月240度以內用電部分,每度按1.68元計費…,其餘用電級距,依此類推),故並不會增加用戶電費負擔。

用電橫跨不同電價的適用期間時怎麼算

除了例行的季節電價開始實施日期與用戶實際抄表日期不一定相同外,電價調整時,亦可能使用戶計費期間的用電必須適用不同的電價。本公司用戶近1,500萬戶,實務上無法配合電價異動日期全面進行抄表,故係儘可能以貼近用戶用電情形的方式計算電價異動前後之用電度數,亦即將抄表期間的用電度數,按照電價異動前後日數占全期用電日數之比例分攤,並按分攤後度數計算電費。此種按日數比例分攤度數方式,向為各國的電力公司在調整電價時所普遍採行,我國亦已實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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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表

Q & A(參考連結)

113.05.21更新

Q1.為什麼電費的增減情形不是和上一期的電費相比?

用戶收到電費單時,可能會受到季節性用電因素的影響而與上一期電費有較大的落差,誤以為電費變貴了;若與去年同期間的電費單相比,則可消除季節性因素,更清楚地呈現用戶電費負擔變化的情形。

Q2.夏天電費為何激增?

夏天的電費是否異常激增,應以「去年同期」電費來比較合理。

因為「用電量」與「電價」同時增加,民眾易有夏天電費大增的感覺。

夏月電價從 78 年實施至今,住宅每年都是從 6 月 1 日開始,10 月 1 日以後便恢復為非夏月電價。

Q3.一般住家晚上用電比較便宜嗎?

一般住家可以選擇非時間電價(即累進電價,未區分尖離峰用電)或時間電價(有區分尖離峰用電)計費,其中累進電價係按使用度數分段計收電費,時間電價每月電費則為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之總和。一般住家由於用電量較少且離峰時間(夏月00:00~09:00;非夏月00:00~06:00、11:00~14:00)用電量不多,故多按累進電價計費。累進電價依用電級距遞增,分為6段級距計費,並沒有尖離峰時段的差別(如下表);以夏月為例,假設每月用電413度,其中的120度適用1.68元,210度(330-120)適用2.45元,剩餘的83度(413-330)則適用3.70元,故電價高低僅與用電量多寡有關,與什麼時間用電無關。

113年4月1日起實施之表燈非時間非營業電價
分段度數 夏月單價 
(6月1日~9月30日)
非夏月單價 
(夏月以外時間)
120度以下 每度 1.68 1.68
121-330度 每度 2.45 2.16
331-500度 每度 3.70 3.03
501-700度 每度 5.04 4.14
701-1000度 每度 6.24 5.07
1001度以上 每度 8.46 6.63
 

長期以來,配合政府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之政策,累進電價第1、2段電價以較低電價訂定,因此對多數家庭而言,選用非時間電價電費負擔較輕。至於選用時間電價是不是比較划算,涉及多項因素,如果用電量規模不大,或是用電大部分集中在尖峰時段,選擇時間電價未必會減輕電費負擔。

Q4.電力用戶為何要訂定契約容量繳交基本電費?

由於電力無法儲存,為了隨時滿足用戶的用電需求,本公司必須依據用戶申請的契約容量來規劃足夠的發、供電設備,這些設備一經投資設置後,無論用戶有無用電,供電設備之營運、維護、折舊等固定費用都會發生,故即使用戶實際使用的容量低於申請之契約容量,本公司仍需按照用戶申請的契約容量來計收基本電費,以回收依照用戶申請而設置之供電容量的固定成本。

用戶在申請用電時,應考慮各種器具用電的時機及容量,以訂定適當的契約容量。本公司各區營業處均有提供契約容量評估服務,用戶如有需求,可向本公司各區營業處洽詢辦理。

Q5.用電超出契約容量,為何要加收費用?

為了預防用戶用電超出原本申請的容量(超約用電),導致供電容量不夠或線路燒損而影響供電安全,本公司必須額外準備供電容量;但超約用電並非一般用戶用電的常態,如將少數用戶超約所使用的額外供電成本轉嫁給全體用戶分攤,並不公平,應由超約的用戶負擔,方屬合理公平。

由於額外設置的供電設備使用機會較少,每次超約用電所需分攤的設備固定費用相對較高,故需加收基本電費。一如原本4個人固定租用1部汽車,臨時增加2人共乘,為確保不超載行駛,勢需改租較大承載量的車子或另外加租車輛,若增加的費用由臨時加入的人員負擔,其須分攤之租金勢必較高,故本公司對用戶超約加收的費用並非「罰款」,而是為了合理反映成本、避免轉嫁,並預防系統超載、維持設備供電安全與保障大眾用電權益所必須。

預防用戶超約而加計基本電費之機制,亦通行於美國、日本、韓國等國之電業,其中部分國家甚至對超約用電計收12倍基本電費,本公司現行對超約用電容量在契約容量10%以下部分,按2倍計收基本電費(即原基本電費加計1倍);超約用電超過契約容量10%部分,按3倍計收基本電費 (即原基本電費加計2倍),相較於國外計費方式,我國用戶超約用電之負擔實已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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